|   為鼓勵同學參與各項樂鯽活動,各位已登錄會員可參與年度積分,獎勵方式另行公佈 初步計分方式如下 1.參加比賽或活動積分+1,主辦比賽者積分+2 2.比賽冠軍+5亞軍+3殿軍+2 3.紅白對抗賽,勝隊全員+3 原則是這樣,細則及計方式可再討論 2012年元月起開始計算 請樂鯽同學多多提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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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釣客 說:
	
這個方案不錯!
我有個小建議!
主辦可多加點分數!
釣不好的可由辦活動來爭取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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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四方釣客在2011/12/31 下午 04:35:18的發言: 
						
   四方釣客 說: 這個方案不錯! 我有個小建議! 主辦可多加點分數! 釣不好的可由辦活動來爭取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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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錦芳 說: 這提議合理納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