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收到一張違規紅燈右轉罰單,前兩天去申訴,理由:1.本人應該不至於闖紅燈,除非特殊原因,例如黃燈警告時間短來不急煞車,仍會通過避免後車追撞;或後有大車重車我會採通過的方式,因為未附違規相片,要我回想約五個月前的事,哪可能。2.九十七年初曾有法院判例,是違規照相測速,因測速部份並未通過國家檢驗,故測速暫免罰,但因為法官有提到『此類違規採證儀器於原製造國出廠時,雖經該國主管機關認定完成,測試且符合國際標準,然一經埋設路面下方,即難施以定期維修、保養及檢測,準確度或多或少會受路面重新鋪設、重車輾壓、雨水滲透等因素所影響,而有誤判、失真的可能。』,因此之故本人研判機械式紅燈違規照相器材有可能亦未通過國家檢驗或未按時校驗之問題,故依上述理由請照相器材之管理單位提供國家檢驗標準証明及按時校驗証明,另亦請補寄照片給本人。國家依法授權之執行公務人員或器材,均須通過檢測標準合格,才能執行任務,依最近之酒駕檢驗器材即有訂定按時檢測校驗之標準,取締違規之照相裝備是更為複雜之機械或電子裝置,是應具備更高之檢驗標準。提供給大家參考參考!奉勸大家小心駕駛,依法駕駛,但個人權益要懂得維護。附記:小女之前於三向路口,遭警開單闖紅燈,實情是小女於路口店面購物後,自店面前方向右進入馬路,並未闖直行之紅燈,經申訴後判定免罰。有興趣大家可以研究研究。
多年前小妹也有值得爭議的罰單
騎機車在家附近的路口兩段式左轉也有問題
這個路口離交流道很近,行經的車輛車速都很快
路口斑馬線距離也規劃的不好(經當地居民申訴後現在就沒有這個問題)
因行經路段沒標示機車需兩段式左轉,但因安全考量還是採兩段式左轉
結果吃了張紅單
理由是:機車輪胎壓到路口斑馬線,罰$300
當時如果停到前面一點會被橫向車輛衝撞,停到後面一點後方來車也會ㄟ到
而且那時還有討論警察是否可以用躲藏的方式拍違規照片開罰單
我的違規照片是這樣來的(事發後才知道是躲在店家柱子後面)
沒錯,我有壓到斑馬線,我的機車後輪台只壓到一點點,並不是整台機車停在斑馬線上
這真的很不是滋味
拿到罰單我為了自身安全採兩段式左轉難道錯了嗎?
也申訴到有關單位
是沒有傅大大遇到英明的裁決者裁定免罰
單位人員竟然說一句.....
「這300元繳一繳就好了,幹嘛這麼麻煩」
厚,真衰
顯然不少人都有被罰單"耍"過的情形.偶也有.只是說來話長.感覺就好像被"設計"了...........#%&*@#%
紅單寄來.如果不是被攔檢就應該要有相片.不然無憑無據.你說偶違規偶就違規???光憑這一點申訴應該就可以了!
要是遇上judy大的情形.偶大概會當眾給他難看........不合理的罰單錯在你們.要偶自己跑一趟來申訴就算了.還要聽你543?????
字打到這裡.腦海又浮現監理站待辦民眾大排長龍.櫃檯小姐慢條斯理有說有笑的畫面..........
台北的單車罰則要實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