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美國人帶著九歲的孩子去釣魚,河邊有塊告示牌寫著:「釣魚時間從上午9點到下午4點止。」一到河邊,父親就提醒孩子要先讀清楚告示牌上的警示文字。那位孩子很清楚只能垂釣到下午4點。
父子倆從上午10點半開始垂釣,直到下午3點47分左右,突然間,孩子發現水面下魚餌那端的拉力很強,這種情形顯示應該是釣到了一條大魚。父親一邊協助孩子收線,一邊利用機會教導孩子如何跟大魚搏鬥,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的拉、放之後,終於將一條長約65公分、寬約22公分、重約7、8斤的大魚釣起來。
父親雙手緊緊捧著大魚,跟孩子一起欣賞著,孩子顯得非常高興又很得意。不料,父親看了一眼手錶,收起笑容對孩子正色地說:「親愛的,你看看手錶,現在已經是4點12分了,按照規定只能釣到4點整,因此我們必須將這條魚放回河裡去。」孩子一聽,趕緊看看手錶,的確是4點12分了,但卻很不以為然地對父親說:「可是釣到的時候,還沒到4點啊!這條魚我們應該可以帶回家。」
孩子露出一臉渴望的表情,可是父親回答說:「規定只能釣到4點,不論這條魚上鉤的時候是否在4點以前,但釣上來的時間已經超過4點,就應該要放回去。」孩子再次要求:「爸爸,我是第一次釣到這麼大的魚,而且又沒有其他人看到,就讓我帶回家去吧!」父親不為所動的回答:「不能因為沒有人看到就帶回去。不要忘記,上帝在看啊!祂知道我們做了什麼。」說著,隨即與孩子捧起那條魚,將它放回河裡去。孩子眼裡含著淚水望著大魚離去,沒有再說一句話,默默跟著父親收拾起釣具回家了。
十多年後,這個孩子成為一位口碑很好的律師。在他的事務所會客廳裡掛著一幅匾額,寫著:「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出自聖經馬太福音5:37)每個來找他辦案的人,他都要求當事人:「若是被我發現你有隱藏案情,或是不誠實,我會立即拒絕為你辯護。因為我無法替不誠實的人伸冤,那會違背我的信仰良知。」
這位律師名叫喬治.漢彌爾頓(George Hamilton),在紐約市執業,他最出名的一句話是:「我從不強辯,只照實說出事實真象,因為上帝知道我所說的每句話。」
◎心靈小語:
生活中,我們常以為犯一些小錯或撒點小謊沒什麼,例如在人行道上經常看到狗大便、亂丟垃圾,有公告不能游泳的水域卻有人溺斃…等等,如果我們都能在即使沒有外人看見的情況下,仍然選擇誠實且光明磊落的行為、服從法律及忠告,表面上好像受到許多限制,內心卻能獲得真正的平安、自由和快樂,並且贏得別人的信任與敬重。
教育學家福祿貝爾說過:「教育無它,唯愛與榜樣而已」。我們可以從自己做起,隨時隨地給家人做最好的榜樣,讓誠實守法成為家庭的優良傳統。
精采的故事!
中國人的說法是:舉頭三尺有神明.做甚麼事都是天知.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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