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scabi.bm在 2005/05/01 21:59:31 發表的內容:
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到大溪橋下,水濁無法下竿,轉戰鴨母坪,吊更魚,有人用霸王勾,在釣大頭鰱,上鉤的都是去年剛放下的小魚,數量滿多,希望各位釣友,不要再用霸王鉤傷害這些小魚,回程時經過三峽湊合橋,還不到下午五點鐘,看到一個人在橋下釣魚,另一個人在撒八卦網,心理很納悶,大豹溪何時解禁,怎麼都不知道,經過封溪應該不可能再解禁才對,有也是規定一大堆,難道是泰藉勞工,看不懂沿河兩岸數不清的紅色警告標示嗎,但依旁邊停放的車子,及所用的釣具推斷,應該不是,經過思量才大悟,光天化日之下,有這麼大膽的人,不是他們錢多想付池租,而是巡守隊自己人,或是他們的親朋好友,
五月一日 中午到大溪中庄下竿,此處數於板新水廠上游,與大溪舊橋之間,看到幾乎已見不到的事,那個傢伙居然在這魚兒產卵的季節,作出令人髮指,及落後國家人民所做的事,在那河床大搖大擺的在電魚,這個傢伙不知道什麼是永續經營嗎,臉皮真的有夠厚,都沒有注意到岸邊,有多都少雙惡毒的眼睛在瞧他,多少人的心在詛咒他,
下面引用由眼鏡sir在 2005/05/01 23:25:46 發表的內容:
大豹溪封溪以湊合橋為界,上游封溪,下游可垂釣
毒電網在溪流都是違法行為,除報警取締別無它法
但有效嗎?所以躲在暗處丟幾顆小石頭警告!警告!但莫傷到人
說個十幾年前真實故事:
一位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在溪裡電魚,但工具不是他的
跟誰借??打死你也不相信!!
那工具就是派出所取締電魚時沒收的
只因那人跟派出所員警員警粉熟
下面引用由jerry在 2005/05/06 00:19:13 發表的內容:
供大家參考一個真實故事:
幾年前到雙溪柑腳村溪釣,溪幅不寬所以必需涉溪到對岸,所有人釣得很愉快同時。突然間,一個當地人背著電瓶沿溪電魚而來,還在釣友間駐足徘徊,衛生筷等級的苦花,石賓應聲抽畜翻白隨流而下, 於是有釣友高聲抗議...
沒想到那白目電魚人回應說 :你靠卑喔! 這條溪是你家的嗎?
當時氣氛瞬間凝結火爆,只見6個彪形大漢痛毆那個電魚客。畫面血腥我只能以 「頭破血流, 體無完膚」 來形容。至今印象深刻,耳邊不時傳來「幹..吼夕..」
結論:
1.釣魚人很討厭電魚客。
2.那個電魚人若不是白目就是有病。
3.幹! 吼夕....
下面引用由jerry在 2005/05/26 22:44:32 發表的內容:
話說當時那個 Jerry 根本就是個叔辣,早被當下的畫面嚇得兩腳發軟。因為,人的血在水中暈開然後順著溪水流下、、是很恐怖的。
我不贊成以暴力手段解決事端。但是,若電〈毒〉魚人太過囂張或超級白目則例外。公權力所管轄不到的範圍,釣魚人有自力救濟的適時必要性。
以上是小弟的看法、、、
下面引用由魚先生在 2005/05/27 02:33:18 發表的內容:
敝人也堅決反對毒電魚!但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辦法,一旦使用暴力,對的將變成錯的,白的也會變成黑的,再怎麼說這也是個有法治的國家,我們也都是文明人,「幹!吼夕....」這話說的也很不恰當!彼此素未謀面又沒有深仇大恨是要給誰死?萬一真把對方打死了又該怎麼辦?法律責任你逃得掉嗎?人在情緒高漲的情況下是很容易失控的,不要說這不可能發生!一隻狗在馬路邊對著你狂吠,難道你心裡不爽也要跟著吠回去?事情總會有很多解決問題的辦法,暴力不是唯一的途徑,也不會是最後的處理方式.
下面引用由藍泡泡在 2005/05/27 08:34:17 發表的內容:
我住家後面原來有二口野池 特色是池水都很深 其中一口深度還達30呎 土家有許多朋友曾來釣過 但好景不常 有一日有人插牌告示說 此塘既將要進行填土 我只是奇怪他傾到的土顏色都好怪 味道也跟一般泥土不一樣 自從填土之後原本很會咬的池塘 鯽美妹不在吃餌了 連原本垂釣時吵人的蝦子都死一堆 我猜想若不是廢土就是"汞污泥"而且有數名穿著像兄弟的人在現場 我不知魚池是否有主人 就算有主人的亂倒有毒廢棄物也是不對 本想前去勸阻但是想一想 若是談不好一頓毒打勢在難免 後來我想到有一個朋友在"環保署"上班 我就請他依通報程序派縣環保局的人過去給他"關切一下"呵呵 ^^"
下面引用由釣瘋在 2005/07/08 17:14:34 發表的內容:
其實電魚是有條件的合法..為學術研究目的電魚..經過申請核准是可行的
但絕不是大量的電魚..是少部分的..而且所採取的標本是有限制的的
請他們拿出申請證明..如拿不出來就是非法的..那就開扁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