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老婆大發慈悲說晚上要讓我去釣蝦蝦,想說那就去之前常去的那間吧!晚上7點10分開單,釣到9點20分時老婆來電說臨時有事叫我回去!那時心想已經超過10分鐘了,那就釣到9點40分好了!共2.5小時!收費第1小時200元/第2小時150元之後每小時都150元計算!結帳時老闆娘說共450元!那時沒想太多就給錢了,但後來在收釣竿時越想越不對!2.5小時應該是200+150+80=430元!為什麼是450元呢?我問老闆娘,怎知她回答我們就是這樣收,我跟她說妳們這樣收費不對,根本就是在坑客人!斗南其他間半小時都只收80元!牆上收費板只註記超過5分鐘以半小時計算!結果老闆娘可能自知理虧,過約3分鐘拿了20元還我!還跟我說她之前沒有碰過釣半小時的客人!我整個無言也懶的跟她解釋!我不是在乎那20元!在乎的是生意人要老實,客人才會持久!結果我就帶著不愉快的心情離開了!最近釣蝦次數太多了!老婆在唸!可能會封竿一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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