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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y 發表於:2012/4/24 上午 12:44:11
坪林平溪雙溪封溪段 5月起限區限時垂釣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12.04.23 08:06 am
圖/聯合報提供
坪林區部分溪流5至10月開放垂釣,圖為開放區段之一的魚堀溪。
圖/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新北市在11個行政區53條溪流實施封溪護魚,5至10月間將有坪林、平溪及雙溪等3區部分溪流開放垂釣,農業局呼籲釣友盡量將釣到的魚放回溪流,確保魚資源永續利用。此外,查獲違法垂釣、撈捕或毒魚都開罰3萬元,農業局呼籲民眾配合保育。 新北市政府2010年12月31日擴大沿續台北縣時期各鄉鎮市公所的封溪措施,由農業局公告烏來、坪林、雙溪、貢寮、三峽、淡水、石碇、平溪、三芝、金山及石門等11區共53條溪流河域,至2013年12月31日止3年內,禁止任何方式捕撈水產動物。
農業局長廖榮清說,53條封溪護魚區段都屬海拔200公尺以上的天然溪流,棲息魚種例如苦花、石斑、竹篙頭、一枝花、紅貓、闊嘴郎、鯉魚等,經封溪保護後數量大增,市府也推動觀魚步道,做為觀光遊憩及教育用途。
由於釣客反映長期封溪影響其權益,農業局日前公告坪林區5至10 月間、平溪區6至9月間及雙溪7至8月間開放部分溪流供垂釣。
廖榮清說,雖然11區除了坪林、平溪及雙溪等3區全區封溪,其餘8區都只封1至3條主要溪流,釣客並非毫無垂釣處。不過封溪區段的景色往往非常優美,令釣客嚮往,而且限時限區開放也具紓解生態、帶動當地經濟等效益,因此決定限時限區開放,也希望釣客釣到魚能放回溪流,特別是中小體型的魚。
農業局統計,若封溪時段在封溪區域垂釣或捕撈水產動物,已違反漁業法,會被罰3萬至15萬元。近三年違法案件可能因加強宣導而逐年減少,分別是2009年178件、2010年62件及2011年39件,違規區域都在坪林、平溪、雙溪、三峽、烏來,每件都罰最低額3萬元,若民眾受罰後無力一次繳納,可申請分期繳納。
【2012/04/23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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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76924 發表於:2012/4/24 上午 09: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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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onchen 發表於:2012/4/24 下午 07: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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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發表於:2012/4/30 下午 11:01:26
終於到了開放溪流的季節,面對魚源枯竭的今天,我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
封溪護魚當然有保護生態得實質意義,但是釣友的道德素養也應該與政策一同成長,「取大放小」或「隨釣及放」的習慣一旦養成,封溪護魚的政策才有意義。
應該提倡魚獲檢查制度與釣魚証照制度,以有效健全釣魚資源及永續釣魚運動的發展,像現在一開放垂釣,以台灣釣客的技巧與大小魚都帶走的習慣很快就被釣到又魚源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