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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fish 發表於:2012/4/10 上午 09:59:44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743146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表示,將從5月1號起到10月31號,除原封溪區域外,其餘河川流域開放供民眾登記垂釣;但民眾要釣魚要先到坪林旅遊服務中心申請釣魚證,同時釣起的魚種如果沒有達到體長規定,以及保魚類魚種,都要放回溪裡,否則依法開罰。(李書璇報導)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表示,坪林部份溪流河域,將從5月1號起到10月31號,開放6個月供民眾登記垂釣;除了原本封溪區段「金瓜寮全區流域及北勢溪部分區段,也就是坪林自來水廠前(國道5號北宜高速公路橋墩)下游起到粗窟里灣潭清雲殿前止」為全年封溪禁漁外,其餘河川流域在這六個月期間都開放申請垂釣,不過公所強調,開放垂釣期間仍禁止網魚、射魚、毒魚、炸魚、電魚、捉蝦等行為,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民眾也要注意,如果釣起的鯉魚是在二十五公分以下,苦花魚、阿媽魚在十五公分以下,香魚、石斑魚、大目孔魚十公分以下,台灣馬口魚、溪哥魚五公分以下,其他魚種七公分以下及保育類魚種,都應立即放回溪裡,否則依法開罰;至於外來魚種吳郭魚,曲腰魚和泰國魚虎則不限體長重量都可帶回。
公所也說,要釣魚的民眾必須要到坪林區旅遊服務中心申請釣魚證,可在每天上午7點到下午四點申請,並依服務人員說明後入溪垂釣,了解相關細節可以洽詢坪林區旅遊服務中心電話:26658020;公所強調申請的意義在於每年都會做垂釣人口的統計,會用來作為水資源利用和河川永續保育的計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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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tium4 發表於:2012/4/10 上午 1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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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huang 發表於:2012/4/10 上午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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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同學 發表於:2012/4/11 下午 1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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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i9829 發表於:2012/4/12 上午 02: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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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onchen 發表於:2012/4/15 下午 05: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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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夫 發表於:2012/4/20 下午 09: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