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Judy 發表於:2010/5/13 上午 11:03:54
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10.05.12 02:53 am
北縣自91年起有11個鄉鎮市、共44條河川實施封溪護魚政策,縣府認為魚類目前已變多,打算每年6月至10月非魚類繁殖季,開放河川供民眾付費垂釣,昨天在縣政會議中獲得通過,等各鄉鎮市商定河川垂釣區等配套後,送交縣議會審查,若獲通過今年即可實施。
「北縣劃定垂釣區垂釣收費標準」草案規定,每年6月起至10月底開放垂釣,全縣每天限定400名民眾垂釣,垂釣者必須申請許可證,日證300元、二日證500元、月證2500元,65歲以上或身心障民眾則收費減半。
農業局提報開放封溪供垂釣的11鄉鎮市,分別是坪林、雙溪、三峽、淡水、平溪、石碇、烏來、貢寮、三芝、金山、石門,共計44條河川。
農業局說,未來開放垂釣,未滿18歲者須由滿20歲者陪同請證,垂釣僅限「1人1證1竿」,每次只能攜走10條魚(吳郭魚等外來種除外),釣獲保育魚種,必須放回溪流。
若未申請許可證卻垂釣,或持證違反規定,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裁處1萬至5萬元罰鍰或撤銷許可證;若蓄意釣保育魚類可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農業局指出,北縣91年10月起封溪護魚至今,保育有成,坪林鄉日前即先開放垂釣,為鼓勵觀光休閒與生態保育平衡發展,才研擬收費標準。
環保局長鄧家基指坪林鄉率先開放垂釣,已出現亂丟垃圾情形,新聞處長陳惠敏提醒注意社會對於保育的觀感。縣長周錫瑋因此要求農業局先與11個鄉鎮市商定各河川垂釣區等配套措施後,再送縣議會審查。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5592186.shtml
2樓
旗袍 發表於:2010/5/13 上午 11:44:08
3樓
rf_nash 發表於:2010/5/13 下午 01:57:14
可帶10條魚 吳郭魚等外來種除外
好怪的規定喔@@"
而且規費也太貴了吧...
還不如去休閒魚池釣一整天
釣一天的費用不如開車去外縣市野溪做釣 說不定來回一趟還有找勒
4樓
眼鏡sir 發表於:2010/5/13 下午 02:53:14
400/44=9人(每條溪流可釣魚人數..這要幾年前就要先去排隊啊?)
又限定每位釣者只准帶走10尾魚?!!!?
但溪流範圍這麼大..地方有多少人力可以來管..如果把魚獲交給不帶釣竿的呢?
是不是要每輛車每個人出去時都要盤查?
這真是典型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才會訂出這種規矩!?!?!
如果不定規矩就彰顯不出恁北是當官的..
倒不如訂個~~
不限人數..但不准下網..一條魚都不能帶走來得更實際..(愛釣者皆可釣..魚業資源又不流失)
大部份釣魚人不就只在乎那種爽度..那個感覺而已嗎!?
又有幾人真正是為了口腹之慾在釣魚?!
5樓
chihao 發表於:2010/5/13 下午 03:58:11
台北人真是可憐,只會禁釣、收錢,這樣就算是保育嗎?這種爛政策希望不會有其它縣市跟進啊。
6樓
亦弘 發表於:2010/5/13 下午 04:18:30
7樓
釣 發表於:2010/5/13 下午 08:09:02
8樓
小譚 發表於:2010/5/14 下午 03:53:10
光是要養活貧林鄉的120巡守員就需要每天294人了
剩下其他河川就分配不到3人
難道其他河川就不需要巡守員的費用嗎???
這樣的說法根本是:癡人說夢
9樓
森里螢一 發表於:2010/5/16 下午 10:30:47
疑 那封溪的11到隔年4月底 沒人釣魚巡守員還有錢領嗎0.0
外加 通常晚上 半夜才是備網光光的時間吧 這時候也有人巡?.?
10樓
小譚 發表於:2010/5/20 下午 02:47:19
記得20幾年前,去坪林釣魚、烤肉、露營、抓蝦是多麼美好的回憶,一隻魚蟲可以連莊好幾條溪哥,隨便釣都有,魚釣都釣不完,不知從什麼時候什麼緣故導致要封溪護漁,以致於要再去坪林就興趣缺缺,相信很多五年級生都跟我有同樣的感覺吧,以前台北往返宜蘭坪林是必經之地,高速公路的通車帶走大部分的車流,也帶走大部分的人潮,說真的坪林不落寞都難,如果再這樣搞下去,不要說要請120個巡守員,要請固定12個巡守員都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