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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水庫釣魚合法性討論....... Post By:2005/8/10 上午 04: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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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子已被鎖定
下面引用由David在 2002/05/28 16:25:30 發表的內容:
因眾多釣友喜好釣水庫,包括小弟在內,然水庫釣魚多處遭禁止及開單,許多釣友均好奇水庫
釣魚是否合法?今特為文論敘如下: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為資原管理及漁業結構調整,得以公告規定左列事項:四.漁
區漁期之限制或禁止.第六十五條規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違反第四十四條第四款至第九款規定之一者.由以上法條可知,倘水庫地區或其他地區經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公告禁止釣魚者,違反者,可處三至十五萬罰鍰,若未經公告之地區,則不受限制,然查國內幾乎各水庫均受公告限制,喜好釣魚之朋友不可不慎.
下面引用由David在 2002/05/28 16:26:05 發表的內容:
小弟最近依據一位助兄提供資料了解,各大水庫禁釣是依據水利法及相關命令公告禁止,經查可罰六千到三萬罰鍰,前文認為係依據漁業法部分,特此更正.
下面引用由小天在 2002/05/28 16:26:50 發表的內容:
各位好友參考:
不管水庫或海岸管制區進入或從事釣魚等違法活動,執法人員如要告發罚錢,均要有兩個動作:一'經勸離不聽者.二'經開立勸離通知書者(已有勸離紀錄者)方能告發罚錢.
目前沒有哪個水庫是合法可釣魚的,不過具小弟目前經驗除翡翠全面禁釣外,其餘水庫除大壩不可釣外其他還沒有開單罚錢的(含板新水場),如果遭制止時對執法人員客氣一點,俗語說伸手不打笑臉人,應該都不會有事的,畢竟大家都是混口飯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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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魚紳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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