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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鯽研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創於2012年4月2日定名為「南區鯽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以結合本會釣魚同好,推廣釣魚提昇釣品、.釣技、傳承、教學相長,並致力 於環境生態之保育為宗旨。每次舉辦大型活動後,一定要確保環境整潔。支持多項鯽魚放流活動。
第三條 本會社址設於土鯽之家本部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南部愛釣鯽魚者於填寫會員資料,並繳交會費者得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 本會會員應享權利如下: 一. 於會員大會中有選舉、罷免、提案及表決權。 二. 參與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之權益。 三. 出任本會幹部。 四. 其他經由會員大會決議而應享之權利。
第六條 本會會員應盡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及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二. 出席會員大會。 三. 繳交社費。
第三章 組織
第七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會員組成.
第八條 本會設會務會議,由本會各幹部組成。
第九條 本會設版主二人,由會員大會選舉、罷免之,任期一年。
第十條 本會設總教練 總幹事各一人, 顧問三人 財務長一人 採訪組一~二人。 版主:侏儸鯽 ㄚ甘
總教練:柱師 總幹事: 榮譽顧問:方SIR
顧問: 鳳梨蘇 阿祺師 福來兄 胖胖豬 梁董 郭榮譽理事長 王理事長 建宏會長
財務長:小銘 採訪組:小顏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 選舉或罷免版主。 二. 審議會務會議及會員提議事項。 三. 通過及修改章程。 四. 通過年度經費預算案。 五. 通過會費金額。 六. 社團財產之處分。 七. 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
第十二條會務會議之職權如下: 一. 擬定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案。 二. 通過版主所提增加或取消各工作組提案。 三. 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
第十三條版主之職權如下: 一. 綜理本會日常會務,並負責召開會員大會。 二. 版主對外代表本會。 三. 視實際需要,增加或取消各工作組,但須經會務會議之通過。 四. 召開及主持會務會議。 版主若因故不克主持會務時,由總教練總幹事各一人 或 顧問三人代行其職權。
第十四條本社各職務任期均為一年。
第四章 會議
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二次,由版主召集之。
第十六條 本會之各種會議須有應出席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出席,方得於網站上開會。
第十七條 下列事項須有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決議。 一. 章程之修改。 二. 社團財產之處分
第十八條 出席釣魚會務活動為各級幹部之義務,各級幹部連續無故缺席三次,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九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一. 社員繳納之社費。 二. 贊助金及自由捐款。 三. 其他合法之收入。 四.會員出會或退會,己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第廿十條 本會之預算於本版開始一週前,由會務會議編製報告書,於會員大會時提請通過。
第廿一條 凡經費之支領及結報,應照正常申請報核程序,辦法另定之。
第六章 附則
第廿三條 本會幹部交接時,現任幹部應將全部財產資料列冊移交下任幹部。
第廿四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由站長核備後實施,修改亦同。
退會
1 傷害本會名譽者
2 在釣場吵鬧 打架者
3 一個月以上會費未繳者
4 上記項目 經評議小組提出警告 未改善請自行退會
5.涉入個人政治立場引起會員間衝突者
1 聯誼活動每2月舉辦一次 於7月及1或2月舉辦大型活動
會費 (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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