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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jean -- 發佈時間:2010/2/7 上午 09:55:17 -- [轉貼]女兒的購屋夢饜
詐騙集團名稱:東X房屋台中X興加盟店 詐騙集團首腦:店長,集團成員: 柯X盛,徐X華
事件經過:
一月22日下午我和爸媽以及仲介公司ㄧ起到台中北區興進路的彥X綠大X,看一戶四房二廳二衛的房子,這間房子我們看了之後都非常喜歡,仲介人員說如果要議價,就要簽一個不動產買賣斡旋契約書;我們商量之後,就到仲介公司去簽了這樣的契約書,有效期間至一月31日止, 還繳了五萬元的斡旋金.
仲介人員說簽了這份契約書就可以和賣方議價,議價雙方同意的話,這筆斡旋金就轉成訂金,到時候如果買方反悔,這筆斡旋金就要被沒收;如果賣方後悔就要付雙倍斡旋金金額給買方.契約書有效期間是我們議價的權利,就算有其他買家願意出更高的價格購買也不行.
就這樣我們在一月24日出價到368萬,仲介人員在當晚傳訊息說這個價格賣方不願意賣,因此打了很多電話催促我們盡快將斡旋金拿回去,仲介還說我們出這樣的價格已經很合理了,不要再加價了,消消賣方的銳氣,等過完年再說了;並且透露目前為止去看過房子的人沒有出價比我們還高的.我們認為期限未到,因此就沒有立刻去拿回斡旋金.
仲介卻說屋主不賣了.我們感到很奇怪,在一月31日之前都是我們議價的權利啊.我們已經應賣方要求的386萬要買了,賣方如果不願意成交,不就違反契約書要付雙倍的斡旋金金額給我們嗎?
於是我們找上店長,店長竟然說因為仲介人員沒有要求賣方簽386萬價格的委託書{事後證明店長也是騙徒一個,我們猜測不但有委託書,而且價格比386萬還低},因此無法要求賣方付雙倍的斡旋金金額給我們.我媽說這件事情總是要有人負責, 店長說:如果你們不服氣,就隨便妳們啦!找律師也可以啊!這位店長就是吃定消費者,認為我們都拿他沒辦法.我們終於了解到這整件事情,店長不但知情,而且是詐騙集團的首腦.
1. 仲介人員和我們的對話無從查證,一切要看書面資料. 2. 仲介人可以和多個買方簽斡旋契約書,沒有限制在期限內只能和一個買方簽斡旋契約書. 3. 我們不服的話可以隨時去申訴提告.
我媽在一月29日打電話給賣方吳小姐,但是他因為出差不在因此無法和他通電話;二月4日我媽終於和吳小姐通上電話,一切事實真相大白,原來賣方吳小姐一直有售屋的意願,她不曾說過不賣房子的事,她也沒有收到這份斡旋契約書,仲介之前也沒有去過他家談議價的事情[仲介傳簡訊說他在23日和24日兩次去賣方家議價],更不知道有我這個買家的任何資訊,唯一的ㄧ則訊息是仲介打電話告知她有買家要以373萬來買這戶房子,而且在我們契約書有效期間就和別的買家簽約了,仲介人員卻還ㄧ再騙說賣家不賣了[實在不懂仲介為什麼一再說謊]
綜合以上的事件經過我整理出整個事件的真實面貌如下:
1 簽斡旋契約書對於買方只是一個和賣方議價的門票而已,沒有任何保障,在有效期間內,如果有其他的買家出更高的價格也是可以成交的.
2 仲介人員在兩三天之內已經和別的買家達成共識{也許是其他買家包了紅包或者是仲介利用人頭假借買屋賺取差價}因此一再騙我們說屋主不想賣了.
3 仲介人員的話都不可信,不要看仲介人員表情很善良,說話很誠懇, 就相信他們說的話[騙人還會一起編故事,被揭穿不承認還惱羞成怒] 他們為多賺點錢甚麼事都幹的出來[我媽說賺這種非分之財,賺的到花不到啦],而且翻臉像翻書一樣, 前一分鐘說話很有修養很有理後,一分鐘就像潑婦罵街一樣開罵起來.
這個事件給的教訓和建議:
1. 簽斡旋契約書要詳讀內容,而且在之前要好好看房子是否有沒注意到的瑕疵,因為後悔的話,斡旋金是要被沒收的.仲介說的話不能過於相信,他們很多都是身經百戰而且說謊不臉紅,更是說話不算數的,因此必要的話錄音存證.
2. 既然買方在契約書有寫下承購總價款,因此要求仲介給賣方承諾售價的委託書影本[內含賣方承諾賣價]也是合理的,而且也是一個保障和證明,以免賣方出爾反爾,也可以避免仲介當中搞鬼.
3. 給仲介人員吃點甜頭,答應事成之後額外給個紅包.{不是很建議啦!但是對付小人只有用小人步數}
4. 仲介人員可能同時和多人簽斡旋契約書,因此簽約只是門票而已,不要認為期限內都是你的議價權利期
5. 不是所有的仲介人員都是這麼壞, 但是少數的害群之馬讓購屋的消費者對該公司失去信心;更有甚者,該總公司又無誠意和申訴的消費者溝通,一意坦護部屬,這樣惡性循環的結果,買賣雙方和仲介之間不再相互信任,合理公平的買賣環境變成黑暗的任人宰割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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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Judy -- 發佈時間:2010/2/8 下午 01:16:44 -- 謝謝分享這份資訊 |